受敲诈不报伤害对方反被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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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09:16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晓得陆所)12月29日晚上,遇到敲诈后不向警方报警,却用尖刀伤害对方的江西籍男子赵某,被余姚市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依法刑拘。 12月28日下午5时许,三名男子蹿至余姚市陆埠镇桥东菜场江西籍男子赵某的摊位前,以语言威胁等手段向赵某进行敲诈,赵某被迫给了三人20元现金。对方得到20元钱后继续向赵某索要人民币100元,遭到了赵某的拒绝。这时其中一名歹徒捡起石头砸伤赵某头部后逃 目前赵某已被刑拘,死者及另两名敲诈男子的身份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