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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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15:21 钱江晚报 | |
本报通讯员 胡大淼 本报实习生 闻毅 本报记者 王燕平 2003-12-31 本报讯从明天起,《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今后,退休人员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定点药店购药费(统称门诊医疗费),实行社会统筹管理。 该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参照企业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协缴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退职)的人员。 基金三家出钱 缴费要满20年 门诊统筹基金包括门诊统筹费和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由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政府共同承担,用于建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 参保单位以上月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缴纳3%的门诊统筹费。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本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缴纳2.5%的门诊统筹费;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基数的60%按月缴纳2.5%的门诊统筹费。 每位退休人员以上年本统筹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单位或个人按15%的比例一次性缴纳门诊统筹启动资金。其中协缴人员和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基数的60%按15%的比例缴纳。 门诊统筹费应连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退休时,其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参保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补缴满20年后,可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账户资金可以继承 中断缴费自己多掏钱 个人账户资金以上年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退休后至70周岁以下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每月按5.8%划入,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每月按6.8%划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低于人均基本养老保险的,按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8%或6.8%划入。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并依法继承。退休人员死亡后3个月内,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有关证明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领取手续。 退休人员自缴纳门诊统筹启动资金的次月起,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退休人员在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约定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其约定医院,并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月调整。首次选择约定医院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门诊统筹缴费年限(含补缴年限)20年,累计中断缴费时间1年至3年,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0个百分点,累计中断缴费时间3年以上(含3年)的,在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30个百分点;缴费年限20年至25年,上述情况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分别增加15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缴费年限25年至30年,分别增加10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缴费年限30年以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和15个百分点。 特殊人员特别待遇 有些费用不予支付 市级及以上劳模、1955年至1965年期间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命名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的门诊医疗费,以及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自理部分门诊医疗费,如果是参加退休人员门诊统筹的,经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由退休人员门诊统筹基金承担。 以下费用不予支付——在本市约定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非急诊医疗费;未经审核或所附资料不全的医疗费;不能提供就诊医疗机构急诊证明的医疗费;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未按规定审批的特检、特治和特药费用;其他不属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