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车管所给车主抬高门槛?多买保险才给上牌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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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4: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国家只强制买第三者险,而保定市车管所又出新政策,不买车辆损失险就不给上牌照”。几天来,本报接到多起司机投诉。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保定市车管所。 经核实,司机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并仍在执行。记者在业务大厅的“保险”办公岗,以车主的身份询问新车上照要买什么保险。民警答复,必须要买第三者险和车损险,否则不 记者随后来到车管所内设立的保险业务大厅,这里是保定市三家保险公司联合办公的场所。保险服务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价值11万元的“捷达”轿车为例,第三者险需要1300元左右,车辆损失险需要2000元左右。将车辆损失险设为强制险增加了车主的经济负担。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家只规定强制车辆入第三者险,此规定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避免出现交通事故赔付难、处理难的问题。而其他险种是司机为了自身的利益选择投保的,比如车辆损失险是为了防止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失得到赔付而设立的,因此是否投保完全自愿。这项规定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究竟是谁决定执行这项规定,车管所内却无人知道。业务大厅的几位民警告诉记者,他们是按领导要求做的。但车管所长张国展和业务科长唐建平告诉记者,他们还不知道有这种违反规定的情况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