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黄河污染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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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4:42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环保局和省水利厅联合制订的《山西省2003~2004年引黄济津期间黄河水污染控制预案》日前开始实施,要求太原、晋中、临汾、运城、晋城5市环保局和水利(水务)局紧急行动,加强对汾河、涑水河、沁河(丹河)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时的水环境监管,在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期间,防止沿线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确保水质安全。 按照预案,当汾河河津大桥断面化学需氧量超过每升200毫克时,河津、稷山、新绛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当新绛县站里断面超过150毫克时,临汾市沿汾河各市县进入应急状态;灵石县南关断面超过130毫克时,晋中市沿汾河各市县进入应急状态;清徐县温南社断面超过120毫克时,太原市、清徐县进入应急状态;永济市张留庄断面超过200毫克时,涑水河沿线各市县进入应急状态;拴驴泉断面超过120毫克时,阳城县进入应急状态;后寨断面超过120毫克时,高平市进入应急状态。 预案规定,进入预警状态时,各市县应加强对造纸、化肥、化工、焦化、制药、印染、洗煤、冶炼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所有排污企业废水和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进入应急状态时,要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幅度不小于30%的限产停产。预案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建立重点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重点排水企业档案,提前做好水源备用和防止重大供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本报记者)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