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争不到房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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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09:5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史某凭着曾经落户外祖母家的事实,要分割外祖母的房产。日前,闵行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请。而外祖母念及祖孙亲情,自愿给付外孙女6万元。 张老太住在市中心一套租赁公房内。在外孙女史某7岁时,同意把外孙女的户口迁入。16年后,23岁的史某结了婚,户口仍留在外祖母处。2003年3月,张老太承租的房屋遇动迁,与动迁部门签订了居住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在吴宝路上安置得一套60多平米的房 法院认为,史某将户籍迁入时张老太早已取得承租权,故史某并不能因户籍的迁移而取得安置房的居住使用权。史某不是安置对象,张老太取得安置房并获产权不构成对史某的侵权。 杨克元向英(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