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要求落实解决城市部分道路下雨积水严重受浸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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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1:45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要求落实解决城市部分道路下雨积水严重受浸的议案(第16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会议指出,我市部分道路下雨严重积水的问题,不仅给市民的生活、工作造成极大的不便,而且有损我市形象,与优化投资环境相悖。解决这个问题,是符合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也是当前我市优化投资环境全力招商引资的迫切要求。 会议要求,市政府必须积极筹措资金,抓紧落实对易浸路段的整治。先行启动整治长平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和杏花街这2处水浸比较严重、投资额较少的路段,要力争在明年6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使下雨水浸状况有明显改观;安排明年下半年动工的黄山路台商投资区路段整治要抓紧落实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底前完工。会议还要求,对不适应的、不合理的排水管网,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区发展趋势,有计划地进行改造。 会议强调,解决市区部分道路下雨严重积水的问题既是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又是列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其中一项工程,市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保证按质按时实施整治方案,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