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101国道旁的鞭炮市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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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1日19:46 沈阳晚报 | |||
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严禁设立烟花爆竹销售集贸市场,严禁在国道、省道等人员、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及其周边地带设立批发、零售点,严禁走街串巷,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人员集中地试放产品,严禁销售拉炮、摔炮、砸炮、擦炮。 违规1国道旁卖鞭炮 在101国道旁的道义农贸市场,一辆辆手推车上赫然堆着各种烟花爆竹,有闪光雷、大地红、二踢脚等,里面还掺杂少量饮料瓶,地上摆着几个水果箱。 违规2不是专卖是“混卖” 记者走进一家水果店,发现这里也经营鞭炮。询问店主想要20挂大地红有没有,店主称“要多少都有”,如果想买他可以带记者到库房里去拿。 违规3“划炮”也有卖 这时,一名十一二岁的男孩走进店里,拿起盒装的“划炮”爱不释手,掏出2元钱当即买走一盒,出门后只听“砰砰”几声响。 违规4提前卖鞭炮10多天 据一名附近居民介绍,三四天前这里就有人开始卖鞭炮了。据记者了解,限放区内出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从2004年1月11日才开始。本报记者徐微微摄影王晓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