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社区管理局:今年为社区“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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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3:30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1日讯新年到了,杏花岭区社区建设管理局经过对社区建设的摸索与调查,决定通过“还位、还权、还利”的“三还”政策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据杏花岭区社区管理局局长张金凤介绍,今年社区制度完善工作主要是通过实施“三还”,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关系。其中,一是还位,即还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变政府的“腿”为居民的“头”;二是还权,把自治权利还给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