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家汉南区对残疾人减免多项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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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07:35 荆楚在线-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文慧、通讯员李洪涛报道:武汉市汉南区近3000名残疾人收到了一份非同寻常的新年礼物:区政府出台专项文件,从昨日始对他们减免多项税费。 这是我省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出台的第一份优惠残疾人的专项文件。 该区规定,对从事种养业的残疾人实行3项税费减免:(一)农业税减免。一级残疾人免征农业税,二级残疾人减征农业税70%,三级残疾人减征农业税40%;属劳动年龄阶段且不能从事种养劳动的残疾人,若其生活靠家庭成员承包土地供养的,按村级劳均面积的50%计算,减征农业税70%;未成年残疾人和老年残疾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按村级人均面积计算,减征农业税50%;农村残疾人免征集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二)土地资源承包费减免。残疾人在农场内承包土地,均按劳均面积减征农场规定的土地资源承包费的20%。(三)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费减免。按一级残疾人全免,二级残疾人免收70%,三级残疾人免收40%。 对从事个体工商服务业和运输业的残疾人,免费方法为:(一)一、二、三级残疾人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一、二级残疾人免征工商管理费和卫生费;三级残疾人减征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的50%。(二)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个体经营户,减征工商管理费、营业税和卫生费的50%。(三)残疾人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预防体检费、车辆营运年审及证照只收工本费。 另外,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凭残疾人证免交规定的杂费;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到区、场、街、镇所属医院就诊免收挂号费、门诊注射费免收30%。 据估算,上述政策执行后,该区残疾人平均每人每年将减免费用200元左右,总计6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