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小学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2:1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网电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全省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今年2月底前成立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渠道,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小学一般不得开除未成年学生。 教育厅指出,要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中小学要逐步成立家长委员会,对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接受监督。要建立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渠道,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点卡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