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后所留空地将建1.2万平方米公共绿地(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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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2:44 沈阳晚报 | |||
记者1月1日从市环保局获悉,有关各方已答应将铬渣交由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处置的期限为今年3月底之前。之后,存放铬渣的地方将被1.2万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取代,这也标志着2003年十大环境污染事件已全部圆满解决。 去年4月至6月,本报记者对大东区原石油化工二厂院内存放着6000吨有毒铬渣问题进行了独家报道。 去年12月1日,市环保局公布了2003年沈阳市十大环境污染事件,其中两起与这6000吨铬渣有关。环保部门在通报中称:“沈阳天缘石油化工总厂(原沈阳石油化工二厂)于2002年10月,在未采取无害化处置的情况下,将其位于大东区望花南街44号的带有存放6000余吨铬渣库的生产场地转让给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住宅开发。铬渣属重要危险废物。经检测该厂存放铬渣库周边土壤中铬含量超标2100倍。” 此事经本报及市环保局曝光后,在市民中产生强烈的反应。许多市民担心其居住的环境可能因此受到污染危害,对此事表现出了高度的关注。 据悉,由于沈阳石油化工二厂在与沈阳天缘石油化工总厂转制过程中,就如何对过去贮存铬渣进行处理,在法律上缺乏明确规定,其法律关系属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当事方之一辽宁鸿祥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认为,企业不应只考虑自身的利益,更要对广大市民负责。因此,他们表示会尽快还当地百姓一个清洁的居住环境。 最终,市环保局、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与沈阳市天缘石油化工总厂等协商,同意先行启动150万元资金,在市环保局的监督下,将铬渣交由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处置的期限为今年3月底之前。 处置后,市环保局将责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处置经过及该地块进行全程监测,并拿出相关的环境监测报告,确保不留任何隐患,给当地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铬渣处置后所留空地将进行绿地建设,为百姓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