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法院帮民工讨回3万元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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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2日13: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蔡志伟)工程完工3年多,本应得到的3万多元工钱,却迟迟拿不到。湖北农民吴从新无奈之下,将某建筑工程公司告到莲湖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立即给付吴从新劳务费30820元。 1999年3月,吴从新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我市糖坊街7号、8号楼工程外架、井架搭拆工程协议,吴从新于2000年3月按约完成工期,2002年9月进行结算,除该公司已支付给吴 2003年12月3日,莲湖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民二庭在取得有力证据之后,于2003年12月17日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该建筑工程公司立即给付原告吴从新劳务费308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