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瘸腿凳”摔断女生手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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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05 半岛都市报 | |
1月1日下午,开发区黄岛小学五年级女生小丫(化名),被班主任叫回学校办黑板报时,从断了一条腿的板凳上摔下来。事后班主任没有通知家长,只是找小诊所给贴了块膏药。1月2日上午,经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小丫手腕处桡骨远端骨折,可能导致终生残疾。 办黑板报摔断手腕 11岁的小丫说,1月1日中午,放假在家的她接到班主任李老师的电话,让她回学校办黑板报。下午2时30分,小丫踩在黑板旁的板凳上写字时,板凳突然歪倒,她连忙用右手撑地,顿感右手腕处疼痛难忍,这时才发现板凳断了一条腿。 班主任李老师带小丫到小石头村的诊所,女医生说只是挫伤,给小丫贴了一贴膏药。随后李老师把小丫送回家,告诉她的爷爷、奶奶孩子摔着了,有事再找他。 家长提出四点疑问1月2日早上,管先生送孩子到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经诊断,小丫右手腕处桡骨远端骨折,影响骨骺发育,可能导致终生残疾。 管先生认为,班主任老师有4点错误:一是女儿在放假休息期间,老师通知她回校没有经家长同意;其次老师没有提供安全工作工具;另外,老师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带孩子到正规医院治疗;第四,事发后不管不问。 老师说尽到了责任 1月2日上午,在黄岛小学,班主任李老师对记者说,“瘸腿凳”是自己前几天放在黑板下面的,当时已在班上说过板凳坏了。他说已找附近有名的骨伤医生看了,没有什么问题,自己已尽了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他所说的“骨伤名医”处,这是一间乡村小诊所,女医生邢某说,自己只是乡村医生,没有相应的医疗检查设备,对小丫的诊断,是凭经验观察。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郑惠律师认为,老师没有经学生监护人同意,擅自将学生叫回学校。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规定,学校应负有一定责任。 本报记者 焦恭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