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残损过大 “不宜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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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53 哈尔滨日报 | |
新年新规: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施行。该《标准》规定:票面污渍过大、残损面积过大的5种人民币被指定为不宜流通的人民币,要求持有人应到各商业银行去更换。 昨天下午,记者在位于南岗区的某行革新支行看到,相继有5位储户来此换残币。据该行有关人士介绍,连日来,随着5种人民币不宜流通的消息在市民中传播,来换残币的市民 据省中行有关人士介绍,残币以旧换新的标准是:缺损率不到50%的全额更换;缺损率为50%的,按一半更换;缺损率超过50%,按面值的四分之一更换新币。 据介绍,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纸币票面裂口两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的人民币不宜流通。 据工行有关人士介绍,商场等服务行业如再收上来以上5种人民币,到银行存钱时,损失自负。比如,收上来半张百元现钞,存银行时,只能按50元算。革新支行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残损过大人民币不宜流通主要是防止影响人民币形象。本报记者张金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