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时间不准播“恶心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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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53 哈尔滨日报 | |
新年新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月1日起,在早、中、晚用餐时间,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播放治疗脚气、痔疮等类药品和妇女卫生用品等类广告。 昨天18时30分,家住河柏小区的赵大爷特意打开电视机搜索了一圈。赵大爷说,每天这段时间是家里聚餐时间,以往是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但有时电视里会冷不丁伸出一只大脚丫子,5个脚指头张牙舞爪,让人恶心,这样的广告实在让人没胃口。现在好了,国家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