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芒“失误”与学术腐败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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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8:58 现代快报 | |
昨天,快报报道了“著名诗人丁芒被控剽窃”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多位诗界学者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此事丁芒确实有过错,至少存在“失误”,但他不是有意抄袭或剽窃,更谈不上学术腐败。同时,颜景农老师昨天来到快报,仍表示坚持起诉。双方昨日再次交锋 昨天,著名诗人丁芒再次就此事件作出了回应。丁芒认为,快报的报道客观真实,他 颜景农先生昨也称快报的报道真实客观。他坚持认为:第一,丁芒的行为是抄袭、剽窃,而不是什么“大意”或者“失误”。第二,丁芒质疑版权局的调解意见书没有根据。第三,停止发行《当代诗词学》是抄袭别人“败诉”(对省版权局的调解书认为丁涉嫌侵权一事,颜坚持使用“败诉”一词)应有的承诺,必须遵守,如继续发行,就是继续侵权。此外,丁用胶水贴上“出处”后再发行,并不能改变其继续侵权的性质。第四,丁以前对别人或者对颜只是说他“引用”了颜的观点,并没有说“抄袭”颜的观点。专家评点“剽窃事件” 记者就此昨天又请教了东南大学法律系专门研究知识产权的副教授朱长宝。朱长宝分析认为,此事有两种可能,事件将来的走向也有两种:第一种可能,诗人丁芒摘编颜景农2000余字的“词条”属于合理引用,此种引用不需通知作者,也不需付出稿酬,那么丁芒不构成侵权。第二种可能,丁芒的摘编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但此种使用要支付作者稿酬)但未支付作者稿酬,或者摘编干脆超出了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省版权局认定为此项),那么丁芒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果是这种情况,并且丁芒在版权局调解后,在书内摘编部分确实贴了小纸条注明出处后才发行,那他虽然构成继续侵权,但不能再称为抄袭或者剽窃。朱长宝认为,此事的法律争议焦点将集中在丁芒摘编颜书内容的性质。对此,快报将继续关注。 作者:快报记者 宫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