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非典”财受罚45万 一产销不合格医用隔离服案审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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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09:35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最近,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审结一起在全国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期间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医用防护服的刑事罪案,该案被告人无锡某公司及其经理邱某、糜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法院故判处该单位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糜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上半年,正值全国非典型性肺炎肆虐,全国人民同心协力,排除万难,力抗疫情 此案经滨湖区法院审理,认为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邱某生产销售不合格的医用器材罪名成立,糜某与其共同商量生产销售事宜,属共同犯罪,为此,糜某的行为亦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且此行为发生于全国预防、控制突发疫情期间,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按“两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予以了从重处罚。此案的审理对见利忘义、不顾公共安全,甚至坑害国家和群众的不法商人给予了警示。 (庄亦正、李思红、费良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