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发财去诈骗被判入狱悔当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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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0:02 中国宁波网 | |
范宏雷胡珊 东南商报讯眼红他人财源滚滚,便设计进行诈骗。近日,鄞州男子竺某被鄞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犯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2000元。 去年3月,竺某见黄某开美容厅赚了很多钱,遂起了诈骗的意图。竺某捏造了宁波市宁甬宾馆和浙江省装潢公司两家公司,并私刻了公章,又找来朋友柴某,叫其填写了一份伪造的承揽合同。竺某拿着这份伪造的合同来到黄某开的美容美发厅,谎称自己承包了宁甬宾馆的装潢工程,并许诺让黄某负责购买装潢材料。随后,竺某伙同柴某从黄某处共骗得3万元现金(柴某分得3500元)。案发后,竺某、柴某均表示非常后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