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铁腕治吏平均每月处分一名省部级高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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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3日17:59 东南快报 | |
在2003年,中共高层挑落的乌纱帽之大之多,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 辽宁省原副省长刘克田是2003年因腐败落马的一名高官。12月,中纪委批复同意辽宁省纪委对刘克田开除党籍的决定,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也罢免了刘克田副省长一职,并因其涉嫌受贿罪,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至此,2003年,中国共有12名省部级高官因“贪”被处分,平均每月一名,其中包括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程维高、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以及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四名正省部级官员。 其他几名官员是: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 如果加上因防治非典不力而被撤销职务的张文康和孟学农,以及因潜艇事故而被撤销职务的高级军事将领,这样的惩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 另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2003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8025件41797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16472件,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03人。同比均有所增长。 据此数字推算,2003年全国平均每天有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落马平均每天查处114起职务犯罪案件。 非典期间,除对两名正省部级干部免职外,对一般失职官员的处罚之严厉也相当罕见。5月8日,新华社以《中国首次在突发灾害事件中大范围处分失职官员》进行报道,文中提到最近一个月来,中国已有120多名中央和地方官员因为防治非典型性肺炎不力而受到惩处,范围涉及全国近一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拿民众最痛恨的人和事开刀 民众对吏治的不满,尤其是对官场腐败的不满,已连续多年占据权威部门“你最不满意的社会现象”调查榜前位。 吏治腐败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多大?一直致力于反腐败制度研究的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元-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的13.2%-16.8%。 然而,更大的损失还不是金钱的流失,而是民心的疏离。 如今,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财富正聚集到少部分人手里。权力寻租已成为过去20多年来不少人发家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引发老百姓与政府间的对立。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从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痛斩刘青山、张子善,到今天的中央政府大规模处罚失职官员,人们可以体察到同样的良苦用心。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反腐战役,中央都加强公开度和透明度,将详细信息公诸于媒体,以期取得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今天,中国社会中已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官商联盟”。目前因“贪”落马的官员大都带有此种色彩。 这个同盟,盘根错节,影响广泛,从基层到上层,从国内到海外,构成一个超稳定结构,是阻碍下一步改革开放的既得利益集团。要彻底铲除之,非常艰难。订立官场新规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中纪委关于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讨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稿。 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在此之前,11月7日,在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上,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表示具有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将包括三大法律制度规范和10个法规制度门类。 据统计,中共十五大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项,其中中纪委、监察部制定的就有120余项。全面建立廉政体系 2003年,立法提速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现象。 斩断权力寻租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是诸多立法行动的重要驱动力。从废止“收容规定”到《行政许可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法》甚至《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众多金融法规的修订和出台,可以看出,制约权力,将某些不必要集中的权力下放到市场中去,甚至废止某些已经不适应现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正成为中央治吏的釜底抽薪之计。 12月11日,中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公约》,再一次表明了中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为此加强国际合作的明确立场。 如果说,十六大之前,?⒁桓瞿芄挥行е圃几髦秩ρ白饧袄糁胃艿姆晒辜埽菇鼋鐾A粼诶砺勐壑ぜ疤教纸锥危敲矗?2003年春季SARS风波为界,中国的反贪肃吏风暴正进入另一重境界:随着各项廉政监察立法及执法监察立法的不断建立和完备,打贪反腐已凸显制度突破的端倪,以更有效率、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惩治并预防腐败正成为大势所趋。相关评论父身居高位子疯狂敛财 父与子,本是一种传统而普通的社会关系。然而,在如今不少贪官那里,这种关系被扭曲成了伙伴关系、工具关系,老子弄权儿子捞钱,里应外合,狼狈为奸。 李嘉廷与其儿子李勃、程维高与其儿子程慕阳,就是这种典型的伙伴关系、工具关系。李勃大学毕业留学受阻后,李嘉廷就将他交给杨荣,要杨荣带他“学做生意”。与其说是“学做生意”,不如说李勃是李嘉廷安排在杨荣那里的一名“收银员”。1996年下半年,杨荣在李嘉廷的关照下,做了一笔生意,净赚1000多万元,杨荣给了李勃500万港币。与杨荣分赃不均分手后,李勃又与李俊“合作”上了。就这样,短短6年时间,李勃这位“收银员”就创下了1000多万元的进账“业绩”,加上李嘉廷收受的赃款,共计有2400多万元。 程维高与其儿子程慕阳的“合作”,更是高人一筹。前面说李勃是李嘉廷的“收银员”,而程慕阳则就是程维高的“印钞机”。靠着程维高这棵“大树”,程慕阳没有投入一分钱,用了不到10年时间,就创办了32家海内外公司,总资产达数亿元!这惊人的速度令程维高“很满意”。按照1999年时的设想,程维高还要将程家的“事业”发展到“十几亿”。 贪官与儿子的扭曲关系,进一步证明了郑培民同志那句“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正确性和针对性。这个“做官先做人”中的“做人”,也包括做一名有爱心和责任心的父亲。有爱心的父亲不难做到,做一名有责任心的父亲却不容易。对于那些有权有势的干部们,我们除了要监督他们做好官外,还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做好人,当好人之父亲,做好人之母亲。 据《法制日报》 作者: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