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乱标“特价” 可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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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2:31 时代商报 | |
成都市物价部门日前在展开节日市场价格大检查时明确表示,如果有商家涉嫌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将依法处以最高20万元的罚款。 据成都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王志坤介绍,他们已经发现不少商家在酬宾活动中存在不规范操作的行为,如有的商品标明是“促销特价”,但检查发现其原价和促销价格竟一模一样。 王志坤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理智购物,不要被商家的各种优惠、促销所迷惑。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