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立案侦查三年 在市检察院的监督下该案获得纠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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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3:11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日前,在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一起违法立案侦查3年多的案件,仅在13天内便获得纠正。这是新《刑法》颁布以来,大连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通过立案监督程序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案件。 1995年3月20日,山东省荣成市石岛茂发渔业公司与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修造船厂签订了《订造船合同》。合同约定由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修造船厂为山东省荣成市石岛茂发渔业 大连市检察院在介入一起渎职侵权案件时,发现了上述情况。经审查认为,这是一起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刘官章立案侦查是严重违法行为,遂于2003年12月3日,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大连市公安局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官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责令原办案机关终止侦查,撤销案件。13天后,这起违法立案侦查3年多的案件被撤销。 作者:通讯员 叶红 李振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