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检察机关两抗诉 打人凶手判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03:11 大连晚报

  检察机关两抗诉 打人凶手判七年本报记者 代炜 通讯员 叶红

  本报讯庄河市人许某陪朋友买衣服时与服装摊的店员李某发生磨擦,许某吃亏后纠集多人砸了服装摊,还要找李某报复。李某托李玉敏从中调停,许某找到朋友王某和另外3人赴会,在与李玉敏“谈判”时,王某使眼色指使另外3人动手,结果李玉敏被活活打死。一审法院以被告人许某、王某参与犯罪证据不足,判决二人无罪。检察机关依法两次抗诉,辽宁
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改判王、许两人有期徒刑7年,使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得到了公正处理。

  1998年4月28日上午,被告人许某陪朋友去庄河市商贸服装精品店退衣服,因退衣服不成与摊内的店员李某发生争吵,许用挑衣杆拍打李某的肩部,李某则从地摊上拿了两把菜刀朝许连砍数刀后跑掉。当天下午,许召集被告人王某、臧某等10余人砸了衣摊。随后众人又携带刀、棍等工具欲找李某报复,李玉敏受李某委托进行调解并确定赔偿数额。次日13时左右,许某事先通知臧某后,和王某一起与李玉敏相约在庄河市新兴委土地局家属楼附近见面。接许通知后,臧某纠集被告人尤某等3人携带镐把赶至现场,伺机行事。15时许,许某与李玉敏商量赔偿一事时,王某向尤某3人递眼色示意,3人遂持镐把击打李玉敏头部、腰部,致使李玉敏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法院曾以被告人许某、王某参与犯罪证据不足,判决二人无罪,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辽宁省高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后,认为许、王二人虽未直接实施伤害行为,但其具体行为与李玉敏的死亡后果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应共同承担故意伤害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他们的具体行为、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2年。大连市检察院再次以对许、王二被告人的量刑过轻提出抗诉。2003年11月2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对本案的量刑进行了调整,以故意伤害罪分别改判王、许两人有期徒刑7年。

  作者:本报记者 代炜 通讯员 叶红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迎新春京城名盘新亮相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激情燃烧柔情萦绕
和爱人一起迷醉…
非常笑话
非常笑话乐趣无穷
释放压力倍感轻松
图片
铃声
·《手机》-来电
·梅艳芳 床前明月光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年贺岁招商有礼!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手机搜索,英明选择!
企业网上商机市场!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西安教育资讯!
出国留学大优惠(鄂)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揭开糖尿病难治愈之迷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超级精彩
爆笑无比
一生物系女生第一次见男友脱裤子,先是一愣,继而大笑…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