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派出所所长敲诈嫌犯敛财28万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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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4日11:5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三湘都市报永州1月3日讯 派出所所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屡屡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实施诈骗,非法敛财达28万元之巨。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祁阳县梅溪镇派出所原所长唐春霖“黑吃黑”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2001年5月至12月期间,唐春霖利用犯罪嫌疑人希望从宽处理的心 2001年12月中旬,唐春霖虚构案件,对刘兴元等3人刑事拘留后,在贵阳市骗取其家属现金21万元。刘兴元等3人及家属回到祁阳后,向检察机关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