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薪日记”而感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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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1:42 新京报 | |
当我们一字一字解读昨日《新京报》报道的“讨薪日记”时,我无法不为其记载的讨薪历程而感慨。 我们要记住这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胡卫国,湖北省当阳市育溪镇靳桥村一组农民,初中毕业,17岁离家到外地打工,他有三个女儿,最大的已结婚生子,最小的女儿17岁,正在上中专。1月3日,是他生命结束的日子,在北京,他意外坠楼而死。 讨薪日记是陪胡卫国讨薪的妻子记下的,“万一哪天老胡出事了,还能留下个见证”。日记是从2003年12月18日起记到2004年1月2日止,只有16天的时间,记了8页。其中有这么一段不大通顺的日记:“……在风头上拖欠民工工资,畜意拖欠涉及到被赶出北京市场。涉及到有关部门行政不着(作)为……坚决拒绝拖欠。” 胡卫国是个初中生,但他表现出了惊人的理智———他和妻子找过新闻单位,找过劳动保障部门,找过司法单位,找过企业负责人,当然找得最多的还是欠他钱的老板……但是找的结果是没有结果,找的结果是只留下他意外坠楼身而亡,还有他妻子记下的8页日记! 他从高高的楼上意外坠落,“侧卧着,脸朝下,双脚耷拉着,脸色苍白,头部后面的血都已经干了”,他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世,没人知道他当时的思想,我们只能用泪眼与抖动的手共抚他妻子记下的8页日记…… 我们记得,请总理为自己讨欠薪的重庆农妇熊德明的一句话换来了一场“民工工资清欠运动”。我们曾经天真地以为欠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胡卫国的“意外之死”却让我们重新思考这个话题。但愿胡卫国的死能让更多的人警醒,为他们的合法利益构筑最基本的保护墙,如此,生命才不会在“讨账日记”中留下“意外的”血与泪———这是我们应该从“讨薪日记”中解读到的全部内容。龚明俊(湖北教师)(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