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病人深夜8楼坠下 家属不满医院楼前停尸19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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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1:4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记者 李淑丽 张玲 1月2日上午8时多,本报记者接到热线称:当日零时至1时之间,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一女病人坠楼身亡。 记者随即赶到现场,在第一医院住院部楼下的草坪上见到了用布简单包裹的死者陈某 曾与死者同在一间病房的袁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曾被死者起来时的动静惊醒,他隐约看见死者站在窗台上,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对于陈某坠楼而亡的责任归属,死者家属与院方看法不一,家属方拒绝院方尽快收尸的催促,坚持向院方要说法,致使尸体躺在原地19个小时。 家属:医院未尽监护责任 陈某的丈夫冯先生向记者介绍,其妻是前天上午被送到医院的,由于病情比较严重,当天下午4时就做了胆囊切除手术。2日零时10分左右,陈某醒来时觉得有点冷,而且手术后未穿衣服也觉得不太方便,所以让丈夫回去取点衣服。冯先生见妻子病情渐趋稳定,于是向当夜值班医生交待了一下便放心离去。让他没想到的是,妻子竟在他离去的短短的30分钟内从8楼坠到楼下身亡。 陈某的家属认为,陈某的死与医院未尽监护责任有很大关系。他们说,陈某生前性格开朗且当时她没穿衣服,绝不可能轻易自杀。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病人当时病痛极度难忍,精神恍惚,而院方又未尽到护理责任。冯先生说:“我妻子从就诊到死亡的37个小时,医院共收了我6600元钱,她手术后所在病房是危重病房,级别为一级护理,床费为150元/日,护理费为240元/日,如此高的收费,却依然不能给予病人完善的护理,太让人失望了。” 冯先生还说,1月2日凌晨出事以后,医院方面只有一个姓杨的律师一直与他们接触,推卸责任并催促尽快收尸,而家属们坚持在院方未给明确答复之前不予收尸。直至当日下午4时多,院方律师通知了院方的调查处理意见时,家属们一再要求才见到了一位副院长。直至当晚7时多,陈某的尸体才被从草坪运离。 院方:对于陈某的死无责任 1月3日,第一医院公布了一份《关于对患者陈某死亡情况的说明》。院方表示,他们对于陈某的死无行为过错。陈某自2003年12月31日以“急性胆囊炎”入住该院住院部普一科后,该院在整个医疗过程中没有违反医疗操作常规,不存在医疗事故。而且,事发时陈的护理级别为1级(要求护士每隔15-30分巡视患者一次),而陈术后病情平稳,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院方对其在巡视空档采取何种行为不应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