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源头抓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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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06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程云鹤)近日,记者从全市清理和整治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采取治本措施,不断完善建筑市场制度,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措施内容包括: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通过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商品房销售许可等各个重要环节的管理,清欠工程款,遏制和防止拖欠工程款。在办理招投标手续时,招投标监管机构要核实招标人是否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 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对其现有项目一律停工,对拖欠工程款拒不偿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办理资质年检和售楼手续,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的处罚。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业企业,暂停其参与工程投标资格,不予办理企业资质年检、吊销有责任的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将其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推行保证担保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来源。凡推行施工投标担保和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支付给建筑企业工程款的,由开发企业的担保人代其支付。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要摸清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同时,企业要把回收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任务纳入项目承包内容,使干、算、清欠统一起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