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吞48万巨款谎称被盗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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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8:2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晋江一公司老板已刑拘 新华网福州1月4日电(良标万泉)新年的第一天,晋江林某为了私吞公司的48万元巨款,谎称被盗,然后报假案,可惜这场骗局只维持了1个多小时,就被民警识破。3日,林某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晋江警方刑拘。 1日下午4时许,林某来到晋江市公安局青阳刑警大队报案称:他10多分钟前把一部丰田“亚洲龙”小车停放在晋江市区某酒店后的停车场,10多分钟后,等他出来时发现小车不见了,车里放着48万元人民币。 晋江警方当即调集大批警力侦破,又派出刑警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被盗痕迹。过不了多久,民警在青阳刑警大队后面的停车场发现林某所称的“被盗”小车,而且车子完好无损,没有见到任何被撬的痕迹。民警进一步侦查时发现,该车当天下午3时就停在此处,但报警人林某却肯定说“被盗”时间是在下午3时40分左右,而且停车时有上防盗锁。 警方判定林某有报假案的可能,于是加大对林某的盘问力度。果然,在盘问中,林某神形紧张,不能自圆其说,最终说出他想侵吞公司巨款而报假案的过程。 原来,林某与他两个舅舅合办一家皮业公司,每人各占三分之一的股份。最近,林某想自己办公司,但目前还没办法分红,钱财又不是他掌管的,于是他萌生利用收货款便利侵吞的念头。1日下午,林某向两家客户收取48万元现金货款,然后把它放存在一家超市的寄存箱内,又把小车停在青阳刑警大队后的车场,就到某酒店旁的快餐店吃饭,吃完饭后报警谎称车、钱被盗。当天,警方根据林某的交待,从该超市的寄存箱里追回了“被盗”的48万元巨款。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