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需保护 企业当幡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09:08 哈尔滨日报 | |
不该如此对待功臣 网友张正、弘扬等:老板这样对待一位用鲜血、甚至生命来保护公款的英雄,实在让员工太心寒了。我是私企老板,为“永兴”感到脸红。 省作者协会业余作家向红:我深深被取款员安绍华舍身忘死、临危不惧与歹徒博斗的 快为见义勇为立法 读者高春荣:一个见义勇为的英雄落到这种地步,有关部门却没有出面解决,难道私企出了这类问题就没有人管了吗?这是一个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 读者立志:听说见义勇为伤残人员生活困难的占一半,其中生活十分困难、子女就学困难、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的占三分之一。全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见义勇为和维护社会治安基金会,为一大批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者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我市也应该早日立法。 社会各界纷纷给予安绍华关爱 律师王旭辉:我已陪伴安绍华走了近半年的仲裁路,虽感到疲惫无奈,但看到媒体和网友对安绍华的事迹如此关注,以及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使我很受感动!我一定要为他继续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为他讨回公道。 福乐湾社区主任王文传:我们为我们的社区有安绍华而感到自豪,最近,我们与办事处、民政局协商,将安绍华一家的每月低保金由300元提高到400元。 个体中医诊所大夫许淑清:我已为安绍华进行了诊治,我决定采用外通经络,内服中药的方法为他免费义诊,直至痊愈。 读者艳秋:安绍华是为保卫私企财产而负伤致贫的,现在却让政府来承担,这合理吗! 两条匿名信息,耐人寻味 网友炎黄子孙:你太不了解,英雄是谁给他办的,2002年8月12日,企业为安绍华开庆功会,这位骨股头坏死的英雄竟能请女士跳舞近3小时。 网友匿名:我曾经在这家单位工作过,老板为人还可以,平易近人。之所以闹到这种地步,是老板助理为了逃避责任,挑拨安绍华和老板的关系,误会加深,这才出现今天的局面。老板您好好想一想,那位助理这样做是为你好吗?他可以抽身事外而你的企业名声受损,你应该抛弃误解和安绍华坐下来好好谈谈,这是大家希望看到的。 据悉,安绍华的事迹已引起中央电视台的关注,元月2日安绍华已赴北京,接受“东方时空”专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