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先后发生10余起蹊跷火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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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4:31 时代商报 | |
放火现场竟留神秘纸条 偷完东西放一把火把现场毁灭,再留下一张纸条:“这是第X把火。”昨日记者由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使用这 一“滑稽”手段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34岁)因涉嫌盗窃罪、放火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据称,该嫌疑人先后在沈阳市 苏家屯区作案10余起。 上夜班带回各式家电 2003年9月的一天,陈某告诉媳妇他在食品厂找了一份工作,晚上上班。从此陈某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就“上班” ,后半夜下班回来就带回来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用品,有电视机、CD机、手机、手表、照相机等。媳妇问他从哪来的,他就 说是厂子发的。就这样一直到10月的一天夜里,陈某背着电视机回到家里,但后面跟进来一位警察,陈某被警察带走就再也 没回来。妻子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丈夫所谓的上班是去偷东西。 偷完东西再放火 陈某所选择的作案现场一般都是平房、仓房,作案时间都是后半夜,有值钱的家电就拿家电,没有家电就拿衣服,实 在没啥拿的就把液化气罐背走。如果偷的东西挺多,就放一把火再逃跑,由于作案现场都被大火烧光,警方怎么也没想到放火 者竟然是盗窃惯犯,一段时间下来苏家屯区经常在半夜响起消防车的警报声。 放火现场的神秘纸条 一次次得逞,陈某越来越得意。一天晚上陈某进屋偷完东西突然发现茶几上的纸和笔,就顺手拿起来写下了这样一行 字:“第7把火,功德圆满。”然后把纸条贴到外边的墙上明显处。后来陈某交代,这第七把火,以示庆祝,当然也有迷惑警 方视线的意思。 “半夜搬家”警察碰个正着 那么得意忘形的陈某是如何落网的呢?一天后半夜2点,陈某背着偷来的电视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巡逻警察碰个正着 。 “电视从哪来的?”警察发现事有蹊跷。陈某回答说:“我家搬家,我没事先自己往新家搬点东西。”“半夜搬家? 那你带我上你家看看。”就这样警察跟着陈某来到他家,一看根本没有搬家的意思,就把陈某带到派出所,经审问,陈某交代 了所有犯罪事实。主任记者赵桂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