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女工拿到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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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2:06 新闻晨报 | |
记者李郭平通讯员王军胡卫国 晨报讯为切实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平安返乡过年。元旦前后,松江法院快速立案、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仅用一个星期,就审结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昨天下午,当11名来沪女工拿到总共6万余元的现金时激动不已,集体向法院致谢。 去年12月28日,松江法院接到一份诉状。来自江西、安徽及湖南等省的11名女工,状告某服装针织厂个体业主吴某拖欠她们的劳动报酬。诉状称去年年初,这11名女工到吴某的针织厂从事羊毛衫加工劳动。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女工们平时只领取基本生活费,工资到年底时结算。可到了12月,吴某却因夫妻间发生“争执”而离厂出走,下落不明。女工们见状只得向吴妻讨要工资,可吴妻声称不关她什么事。为此,这11名女工写了诉状哭诉至法院,要求给予帮助,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法院接到诉状后,考虑到11名女工不拿到工资就无法返乡过年。立案庭当天就立案,同时还出具财产保全裁定,查封了厂内缝纫设备。第二天法院得到线索,又连续赶赴吴某在金山区的3家债务人单位,促使债务人主动将吴某应收账款6万余元停止交付,并通过银行转到法院的账号。 昨天下午,松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11名女工均申请先予执行,要求法庭先把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付给她们。据此,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考虑到春节将近,如等判决生效后就会影响女工生活和及时回家过年。因此当即出具了先予执行裁定书,把扣划到法院的6万余元钱款,全部发放给11名女工。庭审结束后,这11名女工拿到了人均5000余元的劳动报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