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失物招领公司的生存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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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2:43 时代商报 | |
2003年的最后一天,22岁的李茜依然没有走出那占据了她快半年时间的阴影。“烦死了,真的很心凉”,她操着一口嘎嘣脆的普通话说。作为江苏首家失物招领公司的创始人,5个月前公司经营还算红火,如今却掉入了经营入不敷出的凄凉境地。曾大好的“生意”每况愈下? 来徐州不久,记者就听说这里出了个江苏首家的“失物招领公司”,专门做“收购失 在徐州故黄河边某条小街上,记者走进一个堆放着许多旧家具、地面到处是积水小坑的院落。那就是李茜的“诚信失物招领公司”。此情此景,让人很难相信来时出租车师傅的话,“干这门生意可能挣钱了。” 记者先见到了李茜的父亲李德恩,他却否定了外边传闻:“现在打电话报失的人很多,但来交东西的人却越来越少了,业务成交量很差。”他还说,李茜的失物招领公司于2003年7月20号开业,除了七八月份公司有点收入,“基本能保证她的工资”外,以后一直在走下坡路,而作为一搬家公司老板的他,则尽量在物质上给女儿提供方便,譬如让她使用搬家公司的办公室、电话等。在他的心里,女儿是个善良的人,她退伍后没给政府添负担,选择了自谋职业,开办失物招领公司也是在做好事。“只不过,好事也不好做了。”向社会传统公德“叫板”? 半小时后,记者见到了长相清秀的李茜,当初她正是看到一个广阔的市场并为之兴奋不已的。但现在公司的窘况让她非常困惑。失物招领公司实行有偿服务。当拾主(捡东西者)把捡到的东西交到公司后,公司要开具收据并付给拾主一定的定金,然后公司根据现有的线索联系失主。当失物被失主认领后,公司将根据失物的价值向失主收取一定的酬金,然后再把酬金的一部分付给拾主。同时,记者在李茜办公室看到一块匾牌,除了登记相关业务程序外,还有一条“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物权法(草案)》规定,接受遗失物返还的人,应向拾得人支付相当于失物3%-20%的酬金……” 但众所周知的是,中国社会向来提倡“拾金不昧”,李茜此举,岂非存心要向社会传统公德“叫板”?李茜自己说,自己付给拾主一定的酬金是对这种拾金不昧精神的鼓励,但记者在采访多位徐州市民后得到的一个印象是,人们还是以为她做的是最基本的“生意”———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只不过这个货物不是一般东西,而是本有其主的失物而已。“利”“义”矛盾是困境之因? 2003年9月份,曾有一位出租车司机拿着捡到的一些证件来到招领公司,张口向李茜就要50元的报酬,还说:“如果不给钱,这东西失主就别想找到了。”为了留住失物,李茜答应先付30元钱。可当她费尽周折找到失主时,失主一听要付酬金,当即表示失物不要了。当李茜说服失主拿走失物时,这位失主却表示只能给她26元。这样,李茜抛开搭进了时间、精力、电话费等成本不算,还倒贴了4元钱! 但让李茜寒心的事还没结束。几天后,那个出租车司机又来了,让李茜支付余下的20元钱。李茜把失主的情况告诉了他,这人却硬是不信,临走还说:“你们还什么‘诚信失物招领公司’呢,一点也不‘诚信’!”把李茜气得愣在当地。这是她的公司开业以来,办得最伤心的一件业务。 与此同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出租车司机则表示,他们捡到东西会直接交到“卡口”(公路收费站)、车管所、本公司或者派出所。无疑,这些单位都算是李茜的“竞争对手”,一位张姓司机说,“捡到的东西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怎么还能问失主要钱呢?”他称,凡他捡到的物品,都全部交到了出租车公司了。市民刘先生说,很多徐州人觉得“面子比钱更重要”,所以,捡到东西交出去是“义”,收了钱就变成“利”了,而这两者的矛盾通常是很难调和的。 “拾到者有很多都漫天要价。他不是为了好事来,是为了‘发财’而来。失主又觉得我不可能要这么高的价格。总之就是讨价还价……这不是我当初想的那样了。这样做下去,意义不是特别大。”李茜说。“失物招领公司一开始就面临‘钱’和‘德’的矛盾,好心人不会专门找李茜交东西,而找她的人几乎都是要钱的,这就注定了她要向个生意人跟拾得者讨价还价,而她自己却还一味认定这是做善事,所以不搞得心力憔悴才怪”。一位熟悉李茜的人如此分析。 对李茜而言,年轻就意味着还有很多机会。失物招领公司虽然面临困境,她表示会做点别的事情来弥补这边的亏损。她始终对记者强调,“人文精神不行,就是善事也做不好”,此话发人深省。但又如一个普通司机所言,假如整个社会的素质都提高了,“拾金不昧”成为人们的习惯常识,她和她的“诚信”公司又该往何处去?据《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