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我养刘明必须先上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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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4:01 时代商报 | |
1月5日,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了刘明的四爷,他表示,如果刘明能上上户口,能去念书,他就可以把刘明留在身边,但公安机关的一个规定又让他左右为难。 刘明四爷说,他现在确实不能把房票交给刘明的父亲和继母小华,因为刘明的爸爸前后进监狱已经很多次了,如果直接把可以兑换6万元钱的房票给他们,担心他们会把钱全花光了,到头来,可怜的刘明可能还是得不到任何保障。他说宁愿把这房票交给孩子以后上学的 据刘明四爷介绍,他曾跟刘明爸爸商量花4万多买一处房子给刘明居住,剩余的1万多留给刘明做生活费,可是孩子的继母不同意,她只是说一定要要回房票。 去年年末,刘明四爷还曾经到铁西区政府给刘明办了回迁房,铁西区将3万多的应交房款降至1万,交了这1万块钱后,刘明四爷实在拿不出物业费等费用,所以房子也就没办成。 当记者问及现在是否想接回刘明时,他表示现在还不能,因为首先必须得给孩子上户口,孩子能上学了,他们才能放心把孩子接回家去抚养。 随后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户政处了解到,像刘明这样,没有出生证明且已经9岁,时间较长的情况,想要上户口不能直接办理。为了对各方面都负责任,必须做亲子鉴定后才能上户口,而这项费用需要4000元左右。刘明的四爷表示,由于家里比较困难,这项费用恐怕拿不出。1月5日,记者再次从沈阳市救助管理站得到消息,小刘明至今还留在那里。目前沈阳市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已经着手解决小刘明的安置问题。 本报记者 张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