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干部打伤我的鼻子 土地科:“干部百分之百不会打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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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5:5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本报记者 马昭实习记者小杰)昨日,记者接到临潼区新丰镇一农民反映,他因为申请庄基的事情和镇上土地管理科的一位干部发生争执,被该干部打伤,以致鼻骨根部骨折。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临潼区新丰镇长条村调查了解此事。 5日11时左右,记者来到投诉人周怀斌家,只见周家的房屋已经倒塌得只剩下一间危房。因为庄基没有审批下来,小儿子一家目前借住在大儿子家。据周怀斌本人介绍,他因庄基 据新丰镇派出所当天接警民警张战军介绍,当时两个人撕扯的过程没有人在现场,所以没有办法取证,调解决定让张百忍支付部分医药费,但是双方当事人都不同意。随后,记者来到新丰镇土地科,该科丁科长告诉记者,虽然当时没有人在现场,但是他相信科里“干部百分之百不会打人。”据张百忍本人讲,当天周找到他的时候情绪非常激动,因为他没有见周的材料,周就拉着他非要去找领导,就在两个人撕扯的过程中,周就大喊“张百忍打人啦!”张还讲,周抱着他的腿躺在地上,至于他的鼻子流血,张称“周怀斌自己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 但在周提供的病历证明和法医鉴定书上记者看到:2003年9月5日上午,新丰街道办长条村四组村民周怀斌(男,61岁),在新丰办事处土地科与干部张百忍发生争执,二人互相撕扯,周怀斌鼻腔出血(详见调查笔录)。受新丰派出所的委托,对其损伤程度进行了法医学鉴定。病历摘要:临潼区人民医院病历2003-9-6记载:被人打伤头面部,胸部疼痛,咯血一天。查体:神志清楚,右侧眼眶肿胀,鼻根部压痛明显。X线片报告:鼻骨根部骨折。新丰镇治安调解意见书调解:一,双方互相谅解,心和为贵;二,张百忍向周怀斌一次性支付医疗、交通、营养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壹仟元整。但是对于以上调解,张却不认可。据此,61岁的周怀斌四处奔波,走上了讨要公道之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