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围堵冲击国家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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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7:23 潇湘晨报 | |
春节来临,全省“两会”开幕在即。昨日, 长沙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严禁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阻塞道路交通的通告》。《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意愿、维护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堵塞道路交通,扰乱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发表《通告》,是为了维护省城长沙的正常秩序,维护 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规定,任何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严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阻塞道路交通,危害公共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都必须无条件地自行解散。对上述违法行为,人民警察有权立即制止,命令解散。拒不服从的,依法强行驱散、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组织、策划、指挥聚众围堵、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阻塞道路交通的,对捏造、歪曲事实,造谣惑众,制造混乱,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或参加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阻塞道路交通的,以及乘机进行打砸抢烧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严惩。 用正确方式维护权益 “老百姓有‘冤情’可以上访,但必须依法逐级有序,采取正当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要采取极端的方式。”昨日,长沙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张可夫表示,发布《通告》,并非是剥夺群众正当的上访权利,而是引导需要帮助的群众,采取正当渠道维护个人利益。 《通告》中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意愿、维护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围堵、冲击国家机关,阻塞道路交通,扰乱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张可夫同时表示,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将会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全力解决。 本报记者 储文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