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特大爆炸案告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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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7:23 潇湘晨报 | |||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建文,曾于1992年3月因犯盗窃、抢劫、破坏电子设施罪被判刑8年。为报复受害人周兵元,去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郴州市天湖宾馆停车场,陈建文将随身携带的炸药引爆,制造了一起令人十分震惊的特大爆炸案。陈建文、周兵元两人当场死亡,11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 该案发生后,郴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赶赴现场,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仅用12天时间,就迅速查清了犯罪嫌疑人陈建文的基本情况,使这个案子成功告破。 据了解,受害人周兵元,男,41岁,住临武县城关镇韩香路41号,是一个煤矿老板。麻 杰 新 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