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英雄 劫匪称不是故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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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07:56 华商晨报 | |||
2003年8月17日清晨,被告人李洪臣抢劫沈阳市和平区工学巷三号美日旅店老板娘,与同伙孙立海在逃离现场时,辽海机械厂职工刘昶奋勇围追后被尖刀刺中,光荣牺牲。 2003年12月2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对孙立海和李洪臣提起公诉(本报1月5日详细报道)。 晨报讯 (记者 陈萍)“情况所逼,刀子意外扎到刘昶,我没有杀害他的意思……”被告人孙立海如是辩解。 “药水是我在厕所里捡的,是不小心洒到她脸上的……”被告人李洪臣如是说。 在昨日的法庭上,涉嫌杀害英雄刘昶的凶手孙立海及其同伙对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均提出了异议。 孙立海 我杀人不是故意的 昨日上午9时许,刘昶的哥哥刘凯、妻子冯秀勤、女儿刘志洋等亲属十几人就守候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6号法庭门前,等待开庭。刘志洋怀里紧紧地抱着父亲的遗像,眼中闪烁着泪花。 “我不是刘昶的亲属,”一位手拿晨报的中年男子面色凝重,“我是看了报纸特意赶来旁听的,除了希望刘昶能安息外,我更愿意看到杀害刘昶的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 9时40分,庭审正式开始。 首先受审的是被控故意杀人罪的孙立海。在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面对主审法官的提问,孙立海声音很小,说话犹犹豫豫:“……2003年8月13日,李洪臣在鞍山给我打电话,说给我找工作。8月16日,我和他来到沈阳,住进了美日旅店……” 按照孙的说法,8月17日早上,他们结账后准备离开,李洪臣突然说上楼有点事,要他等一下。随后他就听见楼上传来呼救声……李洪臣抢劫老板娘后,是他上楼拉着李逃跑的。 对于为什么杀害刘昶,孙立海解释为“逃跑时,后边有人追我,前边有人堵我。我手里拿着随身携带的刀被人绊倒了,他(指刘昶)俯下身用球拍打我,正好球拍短,我一起来刀就进去了,就这一刀,我没有杀人的意思……” 孙立海的指定辩护律师也认为其行为应该是伤害致死,而不是故意杀人。 李洪臣 我以前的供诉是假的 在孙立海受审的时候,29岁的李洪臣一直安静地等待着。没想到,刚刚站到法庭上,他就语出惊人:“我以前的供述是假的!” 接着,他否认了公安机关“用药水洒被害人”的说法。李洪臣说:“药水(蚊叮香药水,音)是两个月前我在沈阳站一个厕所里捡的,我拿来驱赶蚊子,一直随身携带。抢劫时,我没有想把药水洒在她脸上,而是在厮打中不小心洒了……此外,李洪臣否认孙立海曾经上楼拉他一起逃跑。“我逃跑后,把200元钱揣了起来,马上回鞍山避风,第三天就被抓了。” 李的辩护人提出了“李作案手段不是很残忍、受害者没有大碍、抢劫数额较小”等辩护意见。 最后陈述 定什么罪你们考虑吧 面对二被告人的说法,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美日旅店受害者证言、杀害刘昶的尖刀、与刘昶打羽毛球者的证言等多份证据。庭审进行了2个小时后,进入最后陈述阶段。 孙立海:希望法院能给一个公正的判决。 李洪臣:我有罪,但不应该定抢劫罪。 当法官问他应该定何罪时,李洪臣居然说:“定什么你们考虑吧!” 庭审过程中,刘昶的爱人、女儿一直情绪平稳,虽然被巨大的悲伤笼罩着,她们没有过激行为。 此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