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敲诈嫌犯半年敛财28万元,被判15年并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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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10:0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长沙1月5日电湖南省祁阳县一派出所所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屡屡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实施敲诈,半年内非法敛财达28万余元。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在2001年5月至12月期间,祁阳县梅溪镇派出所原所长唐春霖利用犯罪嫌疑人希望从宽处理的心理,收受村民易发红送的现金1400元和金戒指一枚、金手链一 2001年12月中旬,唐春霖虚构案件,对刘兴元等3人刑事拘留后,在贵阳市骗取其家属现金21万元。刘兴元等3人及家属回到祁阳县后,向检察机关举报。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