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于腹中 医院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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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1:4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 (记者陈国营)家住邯郸市的张女士(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腹中好好的胎儿在医院待产期间转眼死亡。近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被告的上诉,要求为张女士接生的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做出赔偿。 2002年6月25日,张女士到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待产,27日,医生为张做了B超,结果胎心跳动为每分钟140次,诊断结果为符合孕月、头位、羊水值偏低。当日上午10时20分,医 事情发生以后,张女士向妇幼保健医院递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2002年10月,经妇幼保健医院鉴定,不属于医疗差错事故。同年,张将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告上法庭。2003年4月5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承担张女士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等。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提起上诉,近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