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网络域名起纷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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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2:13 新闻晨报 | |
晨报实习记者沈凤丽通讯员梁宗报道近日,上海市二中院对一起因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裁决而提起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蒋海新要求确认域名philipscis.com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悉,此案系该院受理的首起新类型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 蒋海新于2002年3月1日注册了philipscis.com域名。飞利浦公司得知后,于2002年7月 经审理查明,飞利浦公司于1980年在中国注册PHILIPS商标,并已开通了域名为philipscsi.com的网站。而原告注册域名的前7个字母与PHILIPS商标完全相同,后三个字母与飞利浦公司的CSI部门简称仅顺序不同。原告网站在首页页面上标有飞利浦公司用于全球的宣传标语,网站注明所有人为上海新屋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蒋海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院认为,原告注册的域名与飞利浦公司商标十分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原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想要误导和吸引互联网用户访问他们的网站。据此,法院认定原告注册使用philipscis.com域名侵犯了被告飞利浦公司的商标权,对其诉请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