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引入伦理尺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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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2:14 新闻晨报 | |
实习记者崔颖 晨报讯一种退热针剂经国家药品和食品管理局批准在临床试用,却被曙光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拒绝。将伦理概念引入新药审批,据悉这在上海尚属首次。 记者获悉,前不久,作为临床药理实验基地的曙光医院接受了一例新药的临床申报, 曙光医院的医学伦理委员会成员由医疗专业人员、医院非医疗专业人员、伦理专家和律师代表,甚至社区代表组成。记者了解到,药物的安全性、药品试用告知书的内容,甚至药品吞咽是否方便都作为伦理委员会衡量药物能否试用的指标。 谈到这次未被伦理委员会通过的这个新药,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院党委书记朱抗美教授介绍,由于这是一种静脉用药,因此要在人体上试用就必须慎之又慎。而在动物试验中,小白鼠发生了“毛骨悚然”的副作用,这种描述让参与讨论的人都觉得非常可怕。 委员会成员、恒信律师事务所鲍培伦律师认为,看了该药的试用方案后,他觉得试用实验失败的风险大于预期成功的利益,且该药知情告知书的条款设计也没能很好地维护受试者的利益,申报者对从法律角度追问的一些问题没有圆满的答案,因此,他投了反对票。 同样投反对票的社区代表、淮海街道新华居委会支部书记张洪芬告诉记者,这个药听起来毒副作用特别强,假设自己是一个受试者,心理上就承受不了。 记者了解到,自从成立了医学伦理委员会后,曙光医院在各种医疗行为中都介入了伦理概念。比如通过伦理查房,就及时发现了医疗临床中的隐患和不足,从而缓解了医患矛盾。 朱抗美书记表示,伦理委员会将从更人性化的角度去审视医患关系,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