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换证 市卫生局查处 众诊所 夹在中间好作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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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4: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南阳讯昨日,南阳市卧龙区数家诊所的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他们已经在卧龙区卫生局换发了2004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文简称“执业证”),1月5日,南阳市卫生局却以“无‘执业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拟对其作出“立即停止诊疗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及药品器械、罚款29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昨日上午,在位于文化路上的益民诊所内记者看到,墙壁上张贴着区卫生局经过审验 1月5日,市卫生局的同志再次来到益民诊所,在查验了赵先生新换发“执业证”后,认为这个证无效,随后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理由是诊所“无‘执业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赵先生气愤地说:“区卫生局换发的‘执业证’怎么能无效呢?”据了解,在卧龙区辖区内,和益民诊所类似遭遇的,还有20余家诊所。 卧龙区卫生局办理的“执业证”是否有效?记者当即采访了该区卫生局医证科科长王国平。王国平说,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条例的规定,“市区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因此,卧龙区卫生局按照规定给这些“市区内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办理的“执业证”,是有效的。 南阳市卫生局医证科的有关同志却告诉记者,卧龙区卫生局经常向医疗机构乱收费,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市卫生局曾下达过《通告》,自通告之日起,南阳市中心城区凡未取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执业证”的医疗机构,均应到市卫生局申请办理“执业证”。为此,南阳市区的医疗机构凡未通过省、市卫生局办理“执业证”的,视为无效。 让赵先生不解的是,两级卫生机关为争得办证权,为何殃及众多的医疗机构呢?(记者 郭启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