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 佛山全面放开城市可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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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5:0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晋通讯员禅龙)自前日起,民营资本、外资等社会资本不仅可以在佛山参与投资经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也可以建公路、港口等城市基础设施。佛山市政府前日发布《佛山市推进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多元化、市场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全面放开佛山城市可经营项目建设和经营市场的思路,提出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方式等多方面的措施。 佛山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后,为构建新的现代化大城市框架,将要建设“十大工程”,所需资金达1929亿元。如此巨额资金显然非政府所能独力承担。大建设需求巨额资金,成为佛山市推进城市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动因之一。 根据《意见》,佛山市城市可经营项目的主要范围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生态环保、现代化组团大城市工程和部分社会事业项目。考虑到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珠江整治任务,实现2006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标,佛山市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首当其冲地成为全面放开,进行市场化经营的突破口。 据了解,佛山市的供水、燃气、公交、市政在1996年已实行政企分离。此次佛山市政府决定对城市可经营项目建设全面放开,更是佛山城市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佛山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认为,只要改变过去“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观念,创建一个良好的投融资机制,民营资本、外资就一定会大量涌入,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 作者:记者张晋通讯员禅龙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