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以辅导作业为名强奸11岁女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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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8:1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本报去年9月18日报道,刚刚调入长乐市潭头镇某小学任教半年多的李某,竟然以辅导作业、检查身体为名,在大白天对一名年仅11岁的女生施暴,事后还若无其事地通知女生家长带套干净衣服到学校来换掉沾血的裤子。昨日,记者获悉,长乐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作者: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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