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民警在家中强奸抢劫哑女 一审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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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9:2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陈明华、实习生袁小林报道:昨日记者从江西省高院获悉,省第二劳教所民警李某强奸并抢劫一名哑巴洗衣女,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江西省第二劳教所(所在地为高安市八景镇)民警李某为三级警督。2003年4月30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