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规程出台南京拆迁“得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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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0:06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昨天,南京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快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南京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将严格按照建设部刚刚颁发的工作规程执行,对待百姓需强制拆迁的问题时,有关部门将慎之又慎。 据该负责人介绍,南京新拆迁法公布在建设部条规之前,其初衷就是为了维护拆迁户的利益,与新条例配套并同时出台的还有6个文件。当时建设部曾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规程 建设部规程出台后,与南京草拟的初稿内容完全一致,而且在细节上也考虑得比较完善细致,为此,南京市不再出台相应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直接严格执行建设部的规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部规程中第七条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 另外,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要进行听证,但怎么做还要完善,南京市近期将拿出相应的详细规定,对行政强制拆迁,将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据了解,去年南京国有土地共实施拆迁项目115个,拆迁房屋面积179万平方米,共拆迁24242户,其中共受理拆迁裁决1789户,71%通过调解解决,下达裁决决定520件,但本着慎用强制拆迁的精神,仅对6户实施了强拆,占拆迁总户数的万分之二点五。今年对强制拆迁也将慎之又慎。建设部新规程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京市新拆迁法2月1日就将实施,此间是否会有时间差?南京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出行政强拆裁决流程得一个月,新拆迁条例实施后裁决一定要按建设部规程实施,不会脱节。 作者:记者 鲍铭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