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汇局拿出收费凭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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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1:22 新晚报 | |
本报讯6日,本报刊发了《“文明”储蓄咋无凭据?》一文,7日,市邮政局储汇局将邮电部颁发的《邮政储蓄全国异地储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传真传到报社。记者在《办法》第八条规定中了解到,对储户跨地区(含地级市)办理异地存取款业务,分别按异地存取金额的0.5%收取手续费,每笔最低收费标准为2元,存款每笔最高收费20元,取款每笔最高收费50元。储汇局负责人还表示,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他们已将此办法给每个储蓄所复印一份,以方便储户查询。(本报记者张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