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讨薪案需法院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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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2:1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36000多元的工资竟拖了一年十个月!昨天,溧水县民工黄四头等共十人终于决定投诉他们原来所在的工作单位南京三建四分公司。但最终,他们却不得不另寻“门路”,通过法院去追讨拖欠已久的工资。 黄四头等人于2002年3月份开始在南京三建四分公司气院项目部做建筑工。此前,黄四头等人跟随包工头俞某长达3年,俞某都按时付给工资。出于熟人关系,这个项目开工之初 据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位负责人说,在不被受理的案件中,因缺少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占了绝大多数。昨天一天,市劳动局共收到46件拖欠工资案中,因并无签订合同而被拒的就达25件,占了54%之多。据南京市劳动局最新统计资料,去年,市劳动局共收到合同类投诉案2434件,其中绝大多数是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类投诉6871件,其中30%,涉及款项近511万元的案件就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不被受理。 又讯追讨工资又有新途径,南京市近日成立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25-83737945。(臧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