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悬挂大幅人体写真 5所学校孩子们不得不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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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6:02 时代商报 | |
沈城一家影楼以“人体写真”大做户外广告,而附近就有5所中小学——— 孩子们上学不得不看“裸照” 沈城的很多影楼早就纷纷推出了拍摄人体写真这项服务,可大胆地将人体写真照片堂而皇之当做广告悬挂在影楼门口这样的事,记者还是头一次听到———昨日,一位学生家长 大幅人体写真悬挂影楼门口 在“俏佳人婚纱摄影”门口,记者看到这家影楼的门前挂着一幅高达2米的女性的人体写真照片,照片上的模特裸体侧坐在凳子上,身上打着立体灯光。当时正是中午休息时间,放学回家路过的学生们很多都一边走一边好奇地侧头看这幅大照片……正在记者拍照时,走过来一位拎着蔬菜的老人,他看了眼照片,摇着头就走了……一位母亲带着她的小女儿这时走了过来,看见照片,忙将小女儿拽到自己身体的另一侧,嘴里还不断地嘀咕着什么。 经记者了解,这所影楼附近分布着岐山一校、岐山三校、昆山四校、二十四中、四十中等中小学,而俏佳人婚纱摄影所处的位置正是这几个学校的学生上下学的必经之路。 家长:担心孩子被过早“熏染” 张先生的儿子是附近二十四中学的学生,今年只有15岁,张先生是2003年末给孩子开家长会的时候路过了俏佳人婚纱摄影时看见写真照片的,他说他当时被吓了一大跳,他无法接受儿子每天上下学都会不得不看见女性裸体照片这样的事实。张先生说:“我承认,这样的摄影也许是一门艺术,可是公然将这种照片挂在门口,是不是有点不妥?再说,孩子们还没有成熟到可以理性地‘欣赏’这一类型艺术的地步,这么多不大的学生每天都要在路上接受这种‘艺术熏染’,是不是有点过了?” 经理:正常的广告宣传 带着学生家长们的疑惑,记者与“俏佳人婚纱摄影”的经理罗先生取得了联系。但是罗先生认为这只是正常的广告宣传,照片的宣传相对于文字的广告宣传具有更强的冲击力,所以他才这样选择。罗先生还说:“很多的摄影杂志上刊登的写真照片比我们的宣传照片更过分呢!” 当记者指出阅读摄影杂志是有选择性的,而影楼门口悬挂的照片则带有一种强制性的意味时,罗先生便对记者讲,就目前我国的教育现状,应该已经对中小学生涉及了“性”的教育,那么这种人体写真艺术对于已经受过相关教育的学生来说就应该是一种很正常的艺术欣赏了。最后罗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的影楼地处几所中小学之间,但是他从来没有接到过哪一所学校或者哪一个人的抗议,如果周围的人都反映此事有不妥的地方,他早就会将照片摘下来了。 律师:违背我国广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一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那么,“俏佳人婚纱摄影”门口的人体写真广告宣传照片,究竟是艺术还是带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者带有“淫秽”色彩的广告呢?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杨律师认为,人体写真固然是一门艺术,但是如果要进行展览的话应该放于特定的场所,比如特定的艺术展览馆、展览会上。如果公然将人体写真悬挂于公共场所,是有碍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也违背了广告法。 本报记者王颖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