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印比对作罪证指认盗贼 高科技面前难逃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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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8:36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月8日讯(记者邓志勇通讯员赵福金)“你们为什么抓我?”一盗贼被柳州公安人员抓获后还不服气,但在高科技面前,他不得不承认了作案事实。1月7日,该盗贼被南宁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0年11月20日,在南宁市开小卖部的黄女士被盗价值1900多元的香烟和现金,南湖公安分局的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了5枚指纹印,后录入了公安部的指纹库。去年11月19日凌晨 但其中一名叫张田生的指纹,比中了公安部指纹库中的一枚指纹印,这枚指纹印,就是3年前南宁市南湖公安分局的技术人员在被盗小卖部现场提取5枚指纹印中的一枚。 同年12月4日,张田生在柳州火车站南区落网,他对自己3年前的这起盗窃案供认不讳,现已解押回南宁。 责编:蒙卫芝 编辑:农晓华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