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已成社会公害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30%源自家庭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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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9:04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月7日讯(记者张苏民)今天下午,我省“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反对家庭暴力培训班”在海南大酒店开课。有关人员指出,家庭暴力已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对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社会平等意识的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特别是保护妇女人权的关键所在。 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主任荣维毅指出,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 据省妇联统计,妇女反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占信访总量的50%以上,其中反映被丈夫施暴受伤的占反映婚姻家庭纠纷问题的30%以上,有不少因家庭暴力致残、致死的案件,令人触目惊心。 家庭暴力导致的后果是:一是致使婚姻解体,在我省基层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起因于家庭暴力的占25%;二是子女教育、生活受到影响,父母长期互相打骂,甚至发生婚姻变故,势必会疏于对子女的教育,而这类家庭的子女长年笼罩在父母争吵和打骂的阴影中,自卑、恐惧,造成心灵扭曲,甚至走向邪路;三是容易引发新的恶性刑事案件,据省妇联调查,省女子监狱在押的杀人犯中,84%是因为不堪丈夫有了婚外情并对其施暴,而产生报复杀人动机的;四是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广泛性,家庭暴力现象在我省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文化层次,不同的民族群体,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都有存在。 有关人员认为,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很多,有婚姻纠纷方面原因,有经济方面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来自思想方面,主要是社会性别意识不强。公、检、法、司、妇联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加强对其部门工作人员的社会平等意识的宣传教育,摒弃陈旧的男主女从观念,树立夫妻平等,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全新意识,是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特别是保护妇女人权的关键所在。 培训班为期两天,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研究中心)主任荣维毅等到会进行授课,我省各级妇联维权干部,各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干部参加了培训班。 作者:张苏民 (来源:海南日报) | |